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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师范类毕业生允许跨地区、跨行业就业

来源:网络 时间:2017-02-21 作者:网络 浏览量:

  记者今天从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获悉,今年我省出台了全面放开师范类毕业生就业范围限制等政策,以确保2005年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据了解,2005年,我省大中专毕业生近15万人,比2004年增加3万人。2004年毕业的大学生离校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人数大约有2万人。今后几年内,预计待就业的大学生人数仍将继续增加。就业形式十分严峻。 

   为此,我省教育部门特下发《关于做好2005年全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05年,我省将首次全面放开师范类毕业生就业范围限制。师范类毕业生和非师范类毕业生享受相同的就业政策,允许跨地区、跨行业就业。无论是本科还是专科的师范类毕业生将取消以往5000元、3000元的转行费用。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派回生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就业。

  为了减少以往大学生滞留现象,促进其及早就业,通知规定,在校保留档案、户口的毕业生在两年内要求回生源地就业的,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接收函。针对大学生频繁跳槽问题,通知要求,未落实具体单位的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落实工作单位的,省教育厅给予办理就业手续;超过三年的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已经落实具体工作单位,见习期满一年的毕业生,无特殊原因,2005年将首次原则上不予调整就业去向。本人坚持调整就业去向的,可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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