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结束了,这期间加班的市民该如何计算自己的加班费呢?为此,记者采访了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
据介绍,五一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日,其中5月1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根据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5月1日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2日、3日两天为公休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安排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五一小长假期间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1日当天,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目前为21.75)×300%;2日和3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例如,以目前本市最低月工资760元为计算基数,1日的加班费为104.82元,2日和3日的加班费为每天69.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