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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再次发布居民出游热门线路成本价格

来源:网络 时间:2017-02-21 作者:网络 浏览量:

  中国江苏网讯在十一黄金周之前,9月16日,江苏省旅游局联合省物价局发布了《国庆黄金周期间省内居民出游热门线路成本公示》,这是省旅游局与省物价局第二次联合发布,供广大旅游者出游时参考。

  为遏制旅游市场上不合理低价招徕消费者的现象,江苏省旅游局采取“两手抓”,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一方面加强联合执法,通过联合各级公安、工商等部门,按照《旅游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不合理低价的行为;另一方面将管理关口前移,根据旅游旺季及游客出行集中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我省居民出游热门线路成本价格,以客观的成本价格公示,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旅游产品,从源头上减少因贪图低价参团而遭遇消费陷阱。

  在国庆黄金周旅游高峰到来之际,省旅游局质监办公室会同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在江苏省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的配合下,调查了国庆长假期间我省团队旅游市场热销的线路产品价格情况。此次通过媒体公布了100余条热门线路的成本价格,线路覆盖比较广,涉及国内多个省份、港澳台地区以及国外热点旅游目的地。我省旅游市场的消费需求多元化特征显著,从目的地来看,国内九寨沟、张家界、桂林以及西藏、青海、云南、内蒙古、新疆等地区旅游胜地;台湾、港澳、日本、泰国、海上邮轮等境外目的地旅游产品热销。

  省旅游质监部门要求旅行社企业诚信经营量力而行,确保国庆期间履行服务承诺的能力,切实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出现由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或非责任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等突发意外时,能够及时妥善应对处置。如由于第三方责任造成游客损失,应切实履行积极救助的义务,积极协助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同时,提醒广大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应当文明旅游,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或服务质量问题,应当保持理性,依法维权,避免因处置不当造成自己或他人损失扩大,甚至因一时冲动而做出触犯法律的行为。游客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调解机构等组织申请调解,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调解机构会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我省居民出游热门线路成本价格公示

  (2015年国庆长假期间)

  “十·一”黄金周将至,为维护广大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旅游产品,从源头上减少因贪图低价参团而遭遇消费陷阱,在江苏省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的配合下,省旅游局质监办公室会同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调查了国庆节长假期间我省团队旅游市场热销的线路产品成本价格情况。此次公布的100余条热门线路的成本价格,线路涉及国内多个省份、港澳台地区以及国外热点旅游目的地。

  现将主要旅游线路产品成本价格(含人工支出、广告支出等旅行社经营管理费用)公示如下,供广大旅游者在选购旅游产品时参考。

江苏省旅游局江苏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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