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负责国企投资决策、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规范和加强国企领导人员队伍管理,关乎国有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为此,日前北京市下发《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指导思想、管理原则、任职条件和程序、考核激励、监督检查、教育培养和退出等内容。
《规定》要求,北京市属国企高管的薪酬与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挂钩,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益三部分构成,以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为主,合理确定基薪与绩效年薪比例。同时,北京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方案应当报市国资委审核批复后实施。除经市国资委批准外,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方案所列收入以外的其他任何收入,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奖金等任何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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