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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规定:女工须在规定时间内怀孕网友:臣妾做不到

来源:网络 时间:2017-02-21 作者:网络 浏览量:

  近日,《大河报》一篇报道成为社会热点,被广泛热议。而事件起因则是某单位发出的一张《关于加强员工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形式与普通文件并无二异,可内容却让人哭笑不得:女职工怀孕,要先打报告后排队,还必须按时怀孕,不能扎堆重叠影响工作,违反要罚1000元,并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方面不予考虑。

  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加强员工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称,各社(部)、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年度工作安排,合理安排育龄女工的生育时间。各单位、部门女工生育计划避免重叠,不能因生育时间安排不当影响工作或提出增人要求,入职满1年的已婚女工可提出生育计划安排。

  员工生育计划一经确定,须严格执行,对未按照计划怀孕而影响工作的,一次性罚款1000元,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不予考虑。严重影响工作的,扣发绩效工资和年终奖。

  专家观点:

  焦作市计生委有关领导:先打报告后排队,还必须按时怀孕,这样的规定严重侵犯了女工的生育权。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员工权益的负责人:女员工怀孕天经地义,没有义务向单位汇报,单位更没有权力规定怀孕时间,此通知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更不合情。

  河南首鼎律师事务所康亚伟律师:此规定无法律依据,单位内部文件不可太任性。

  网友观点:

  @清清DU:中国特色,真正的计划生育。

  @寒云晓散:床笫之情,孕育之事本应属于个人隐私,中国传统文化对此讳莫如深,往往羞于启齿。但现在却成了一件需自报申请,等待指标,获得批准方可作业的公开程序,更有甚者还规定了作业时间。礼仪人伦,诗书典则,扫荡殆尽……

  @保定晚报:臣妾做不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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