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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部分事业单位第二轮公开专项招聘2017年退役士兵公告

来源:上海人才网(官网) 时间:2018-09-03 作者:上海人才网(官网) 浏览量:

上海市部分事业单位第二轮公开专项招聘2017年退役士兵公告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民政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5〕19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警备区关于做好本市2017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沪府规〔2018〕3号)及《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本市部分事业单位岗位面向2017年退役士兵进行专项招聘。现发布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相关规定的由政府安排工作的2017年退役士兵(第一轮专项招聘进入拟录用的以及崇明区户籍的退役士兵除外);
  (二)上述对象须符合本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相关政策条件,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 招聘岗位
市属、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二)。
  三、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熟悉和掌握一般管理方法,有一定的政策和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二)。
  四、招聘办法
  (一)排序选岗和填报志愿:市安置部门于9月5日统一组织入围面试分数线的退役士兵按下列顺序依次进行排序选岗和岗位志愿填报工作:
  1、是烈士子女的;
  2、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3、四期以上退役士官,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4、服现役20年以上退役士官,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5、其他退役士兵。
  分别按照服役表现量化评分与笔试分数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岗位志愿填报,同分者按照服役年限长短、奖励等级高低、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分值、笔试成绩依次排序,若以上情况和分值完全相同者,由同分的退役士兵协商或者抽签决定选岗和填报志愿的顺序。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志愿,填报岗位志愿后一律不得擅自更改。
  在第一轮面试后未进入面试单位拟录用的,第二轮不得再填报第一轮面试单位的岗位志愿,但可以填报第二轮其他岗位志愿。
  (二)面试:招聘单位于9月6日至9月10日负责通知考生参加面试。每个岗位面试人数的上限为5人,若一个岗位只有1名面试对象的,则照常开展面试。面试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和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作为单项淘汰,凡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即视为面试不合格,并不再计算总成绩,不进入下一项招聘程序。
  (三)总成绩计算:退役士兵的总成绩由考试成绩和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分值两项之和构成。考试成绩由笔试分数和面试分数构成,其中,笔试分数占考试成绩的40%,面试分数占考试成绩的60%。招聘单位按照填报本单位岗位志愿的退役士兵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和考察(若前一名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一般由后一名依次替补)。
  (四)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一般参考《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提出具体要求),由用人单位于9月11日至9月16日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考察由各用人单位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用人单位于9月17日至9月20日完成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于9月21日至9月27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应当于10月9日前与经公示并符合聘用条件的退役士兵签订聘用合同。退役士兵一经聘用,其聘用合同、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上述人员在正式聘用前自行放弃聘用的,一般由入围考生总成绩后一名依次替补并按规定程序对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陈华、戴鸿俊
  咨询电话:23110171、23111527
  监督电话:12333;23111544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 海 市 民 政 局
2018年9月 3日


附件1

上海市部分事业单位第二轮专项招聘2017年退役士兵工作日程表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2018年9月5日

排序选岗和填报志愿

2018年9月6日

至9月10日

面试

2018年9月11日

至9月16日

体检

2018年9月17日

至9月20日

考察

2018年9月21日至

9月27日

公示

2018年9月28日

至10月9日

签订聘用合同

 


序号 主管部门 用人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专业 政治面貌 其他条件
3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 监控系统管理 根据市公安局技防办关于视频技术要求,制定单位监控系统升级换代工程计划和方案;建立单位视频监控、入侵报警、电子巡查工作制度;负责落实监控系统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1 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公共管理类 不限 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备操作各类监控设备及排除一般性故障的技能;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能够适应夜班工作
4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 电气管理 落实、实施园(馆)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计划、维修方案和抢修措施;做好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工作 1 电气类 不限 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持有“电气工安全操作证”或相应的电气操作等级证书;具有熟练的电气设备维修、保养及排除一般性故障的技能
6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网络管理员 做好公用网络实体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单位各数据系统的备份,协助科室部门建立健全相关的网络管理规章制度;协助业务部门做好教学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完成教学软硬件的更新和其它相关协助教学工作。做好军休通讯及相关军休刊物的网络化工作;为单位各项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宣传各项大型活动的媒体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 计算机类 不限 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思维活跃,思路清晰,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
7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儿童福利院 后勤管理人员 配合后勤主管完成消防安全、日常运行维护、包括布线、监控、楼控、机房工程、火灾报警等工作 1 机电设备维修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等相关专业 不限 具有高压操作证,弱电、设备维护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具备弱电、布线、监控、楼控、机房工程、火灾报警等行业经验者优先                                                                                          
11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码头管理中心(上海市航道管理中心) 下属监督站
港口行政监管
岗位
负责宣传港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港口经营人实施监督和管理;依法对港口经营人开展行政检查,对违反港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调查取证,立案查处,提出处罚意见,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负责对辖区内港口经营人货物吞吐量月报收集、核对工作;负责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解缴清单核对工作;负责收集内、外部资料、数据、建好各类基础台帐;核查港口经营人的相关基础资料,指导港口经营人规范基础台帐;负责辖区内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配合站长到现场协助处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 不限 中共党员 需有港口、航务、航道等水上工作经历。持有C1及以上驾驶执照优先
28 上海市黄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黄浦区市容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中心 管理员 负责全区渣土处置申报量的现场勘查及审核;负责对全区各类暴露垃圾治理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全区车辆清洗场站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以及有关涉及车洗场站的投诉和举报 1 不限 不限 熟练运用计算机操作;持有C照及以上驾驶执照,且驾驶年限在三年以上;具有较强的交流沟通、协调组织、分析处理问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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