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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简章)

来源:上海人才网(官网) 时间:2018-10-28 作者:上海人才网(官网) 浏览量:

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简章)

  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物业管理事务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投诉、招投标、应急维修、呼叫平台、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监管,以及授权公房资产监管、住宅小区绿化、白蚁防治等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广岗位,职数1名;
  2、公房租赁管理岗位,职数1名;
  3、物业行政事务管理岗位(非应届),职数1名;
  4、物业行政事务管理岗位(应届),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详见计划表)
  1、招聘职位说明
  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广:负责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大数据分析、利用和做好信息化应用推广工作。
  公房租赁管理:负责公房租赁业务的指导、监管工作,做好公房租赁信息化应用推广工作。
  物业行政事务管理: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管,做好物业管理信息化应用推广工作。           
  2、招聘对象条件
  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广: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熟悉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流程,具有一定的数据综合分析能力。
  公房租赁管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法学类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了解公房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组织能力,擅长人际沟通。
  物业行政事务管理(非应届):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法学类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从事物业管理相关工作三年以上,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物业行政事务管理(应届):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法学类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了解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组织能力。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考试认证-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1日至11月19日。外省市社会人员报考,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
  2、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
  按照岗位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
  3、笔试
  拟委托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人才服务考核评价中心组织笔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员比例达不到1:5的,设最低面试分数线。笔试成绩将在“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公布。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5、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数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由单位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邮  箱:nora_7@163.com
  联系电话:63193669
  监督电话:23113157

  
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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