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宇科普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文博科普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面向广大公众和青少年宣传普及航空航天科技知识的专题性场馆。本中心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计划数5名,岗位分别是:研究策划部副部长1名、展教设备维护员1名、资料编撰员1名、合同专员1名、策展员1名。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正常工作。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岗位类别 | 招录人数 | 招聘对象 | 工作最低年限 | 年龄上限 | 专业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政治面貌 | 其他条件 |
1 | 展教设备维护员 | 负责中心展馆内展项及相关设备的运行、维护与保障,参与相关航空科普活动业务,以及完成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 专技 | 1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相关专业毕业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2 | 资料编撰员 | 负责资料收集汇编;参与相关航空科普活动业务以及完成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需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 专技 | 1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相关专业毕业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3 | 合同专员 | 负责合同及供应商管理、制度管理等专业业务,以及完成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 专技 | 1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法学相关专业毕业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
4 | 策展员 | 负责中心场馆、科普展览活动的策划与设计 | 专技 | 1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相关专业毕业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5 | 研究策划部副部长 | 主持开展研究策划部部门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专业学术研究、展陈品开发与项目策划、外部巡展(临展)策划、中心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研究等工作 | 管理 | 1 | 不限 | 5年 | 45周岁(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相关专业毕业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程序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请应聘者从公告附件中下载《上海航宇科普中心岗位招聘报名表》(照片栏须贴2寸免冠电子照片),请注意其他格式的应聘表均视为无效。填妥后随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发送至邮箱rens@shapc.org或邮寄至闵行区沪闵路7900号(邮编:201102)上海航宇科普中心人事收。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3月27日。
3、其他: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应聘资格。报名材料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本次招聘公告明确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现场验证的通知,验证通过后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范围与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组织。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理论知识。具体时间、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根据考务安排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择优进入体检与考察。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低于合格分者直接淘汰。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等情况。
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的,本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上海市人力资源保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
公示期间或聘用之前,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录取资格,则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按上海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64807519
E-mail:rens@shapc.org
网址:www.shapc.org
监督电话:23112717
上海航宇科普中心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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