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仲裁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成立的市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依法从事发生于国际、国内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经济纠纷的仲裁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非在编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程序辅助事务员,13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20至25周岁(以2019年7月31日为计算截止期);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学类、文秘类相关专业;
4、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操作软件;
5、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二)岗位说明:
A:仲裁部门程序辅助事务员:
在部领导的安排下统一开展工作
1、在办案秘书开庭或不在位时协助接听来电;
2、收取、寄送相关案件文书;
3、案卷归档;
4、协助联系当事人、仲裁员;
5、陪同办案秘书外调、接待来访;
6、协助起草常规案件的庭审、文书的模板;
7、对办案秘书制作的仲裁文书作文字、数字等常识性校对;
8、立案后移交材料的领取、登记;
9、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B:立案部门程序辅助事务员
在部领导的安排下统一开展工作
1、录入及指导、协助当事人录入仲裁案件信息及证据目录等;
2、核对当事人仲裁立案材料数量及内网立案信息;
3、打印并整理立案部法律文件,收发立案部邮件;
4、登记并核对立案部邮件编号;
5、管理部门文件及格式文书;
6、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下载《2019年度上海仲裁委员会辅助人员应聘登记表》,按表格中的要求填写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登记表》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shac2019@126.com(邮件主题请写“姓名+应聘”)。报名时间:自2019年7月23日至8月5日。
2、面试
由上海仲裁委员会对所有网上报名者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以短信/邮件方式通知本人参加面试。
3、身体检查
面试合格者,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录用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经录用的辅助人员与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
经录用的辅助人员税前工资奖金起薪4800元/月(试用期八折),福利约900元/月,并由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代办五险一金。
上海仲裁委员会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