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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上海人社网 时间:2019-07-31 作者: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 浏览量:

  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是主要承担3至6岁学龄前儿童保育和教育服务的寄宿制幼儿园。为适应教改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幼儿园的师资力量,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名、保健员1名,诚挚欢迎热爱幼教事业,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富有爱心和责任心的教职员工加盟我们的团队。

  一、招聘岗位与职数

  幼儿教师岗位,职数1名。

  保健员岗位,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岗位说明

  幼儿园教师岗位:

  1.教师要承担3至6岁学龄前儿童保育和教育服务的工作。

  2.在做好日常教学工作的同时,能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强相关科研工作,完成幼儿园制定的科研任务。

  保健员岗位:

  1.保健员要承担寄宿制幼儿园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健康保健工作。

  2.能熟练进行营养分析及计量食谱。

  3.能熟练处理日常医务、保健工作。熟悉幼儿保健专业知识,能开展特殊幼儿的管理,为家长开设幼儿保健专题讲座和咨询,负责指导保育员和营养员工作,负责管理园所的环境卫生及安全、食堂安全及保健资料的归档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幼儿园教师岗位:

  1.思想品德好。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进取,上进心强。

  2.职业素养好。热爱教育事业,喜爱孩子,亲和力强,团队精神和协作配合意识强。

  3.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要求。                      

  4.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5.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教育背景等。

  7.岗位类别:专技岗位。

  8.工作年限:不限。

  9.政治面貌:不限。

  10.年龄上限:35岁。

  1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位:学士学位及以上。

  12.限女性。

  13.面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

  1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保健员岗位:

  1.思想品德好。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进取,上进心强。

  2.职业素养好。热爱教育事业,喜爱孩子,亲和力强,团队精神和协作配合意识强。

  3.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要求。                      

  4.具有医师、护师职称优先。

  5.具备教师资格证优先。

  6.具有幼儿保健医学相关专业教育背景等。

  7.岗位类别:专技岗位。

  8.工作年限:不限。

  9.政治面貌:不限。

  10.年龄上限:35岁。

  1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位:学士学位及以上。

  12.限女性。

  13.面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

  1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凡是参加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上海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分171.2分及以上,并未被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符合我园岗位任职要求者均可报名,成绩不达到全市平均分者不能参加面试。我园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请将《上海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和笔试成绩截图、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本发送到sjjgey@163.com电子邮箱,此外,报考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8月10日。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半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测试。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三)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四)考察

  由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秦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65541372、65544304  

  监督电话:23119866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665号

  邮 编:200083

  
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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