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设在长宁区,消防员参加入职培训后会在上海所有行政区范围内按照就近的原则,结合各区消防救援支队编制人员实际进行分配。
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还可通过专门录用干部考试直接提任为指挥员。
初任消防员工资不低于上海市社平工资,根据上海市统计局2020年6月30日发布数据,2019年上海市社平工资为114962元/年,月均9580元。
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加强上海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的意见》(沪委办〔2020〕31号),明确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子女就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二十三个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具有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可直接报名,学历要求仅高中(中专)以上。
报名方式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
报名咨询电话:021-28955178(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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