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人娶妻生子,原本是承续祖宗血脉,这是最吉祥的事。但如果用肉食来庆祝,那就变成比什么都凶险了。却让那些动物,或遭受离群的悲苦,或遭受在砧板上挨刀的惨痛,清夜里自己想想,心能安吗?还有,人们每遇到祝寿、娶妻、生子等吉庆之事,如果有人无意中谈到死和丧等字眼,主人就不高兴。要是有东西被破坏了,主人就认为是不吉祥。那为什么杀害这么多生命,将它们的肉切碎烹煮煎烤,以至于咀嚼食用,这些反认为是快乐,是合乎礼节,是吉祥可庆贺的事。这究竟是什么存心呢,只是习惯以后就不假思索罢了。世间人杀生吃肉,都说这是理所应当的,大家都在做。于是大家恣意杀生,广积冤业,相习成俗,不自觉知。昔人有言,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是也。父母生养我们劳累一生,孝敬父母是我们做人的基本道德。我们这个身体诞生的那一刻,正是父母在死亡线上垂死挣扎之时,这一天正应该戒杀持斋,广行善事。这样才能使已故父母往生善道,健在双亲增福延寿。如果我们杀害生灵,上给双亲留下祸患,下也不利于自己及子孙。种杀业得杀报,当戒之。
凡人无子便感到悲哀,有子便感到快乐,这是人之常情。动物界也如此。庆祝我的子女诞生,而杀害它们的子女,于心何忍?婴儿刚刚出生,不去为他们积德造福,反去杀生造业,不是太愚蠢了吗? 在祖先的忌日以及春秋祭扫时,都应戒杀。用杀生去祭奠亡灵,是在增添死者的罪业啊。即使山珍海味一样一样地摆上,遗骨又怎能起来享用呢?有智慧的人是不会这样去做的。
带血的荤食未必珍贵,果蔬素食未必不好。作为后代,重要的是慎修自身,而不致断了祖宗的德性,这就是最好的祭祀啊。
世间的婚礼,从问名到采纳直至成婚,不知道要杀害多少生灵。结婚是延续下一代的开始,在生的开始时去做杀害生命的事,这在道德伦理上是相违背的。再说,婚礼是吉礼,在忌日而动凶杀,不是太悲惨而不吉利吗?
凡人结婚,一定愿意白头到老。你愿偕老,禽兽也是如此。嫁女的人家,三天不息灭红蜡烛,是因为父母思念出嫁离别的女儿。在美好的时光里,贤德的主人,高尚的宾朋,以素食菜羹来招待,不也挺清爽雅致吗?何必杀害许多的生命,穷极奢侈,而禽兽却在宰割中哀鸣悲号于砧板几案之上?
若是知道盘中的食物,是从砧板几案的哀怨号叫中来,以它的极苦为我的极乐,你还能咽得下去吗?能不为之悲哀吗? 世人有了病,往往杀生祭神,祈求保佑。可你想一想,杀它命以延我命,背逆天理的事,还有比这更严重的吗?正直的人,才能成为神。神难道会徇私吗?结果是,自己的生命没有得到延长,而杀业却加重了。杀生者短命,真是背道而驰啊!
过多、过甚、过滥的祭神祈祷,如杀生求子,杀生求官,杀生求财等等,即使得了子,得了官,得了财,也是你自己前生的福报,是份内的事,与鬼神无关。如果因此而相信鬼神灵验,对鬼神深信不疑,那么,邪知邪见会更加严重,以致不可救药,实在是可悲呀! 世人为了衣食生计,或从事打猎,或从事捕鱼,或做屠夫。而依我看来,不干这些行业也一样可以生存。残杀众生,必将受到神明的惩罚以致遭受横祸而亡。而种种杀业所造成的地狱深层因果,将是来生受到恶报的根源。何苦不去谋求别的生计呢?
我曾经亲眼见到一个专门杀羊的屠夫,在他临死时,口中像羊一样的咩咩叫着;还有一个卖鳝鱼的人,临死前,他的头像是被鳝鱼啃过一样留下齿痕。因此我奉劝世人,若是没有合适正当的生计,宁可去要饭,也不要去造杀业。与其杀生苟活,不如饥饿而死。唉,不可不戒杀啊!
三姐的公公出车祸于前天死了,是被摩托撞的,肇事者撞人后逃逸。两个多月前才过完他的七十大寿。本来他对过寿的事情一直抗拒的,可是执拗不过三姐夫的一劝再劝……当初我听三姐说的时候,我说老人家不办寿宴是好事情,我见过听过过完大寿就死的人太多了。因为人的年纪大了,本来就没剩多少福气了,你再给他杀生害命更折他的福,想想一场宴席下来他要背上几百条命的债,要折掉多少的福气啊,只能让他走得更快!
三姐当时没反驳,因为她也知道几个过完大寿不久就死的人,不信因果的父母(三姐也不信)也马上说村里的某某和某某也是过完寿就死了。我当初跟她说的时候,只是把我的见闻和学到的理论说出来,并没有想到说要说服他们什么,但是现在三姐的公公死了,父母挺震撼的,我也感到很震撼!这样的事情虽说以前听说过很多,包括父母说的那两个,但是感受不深,这次就发生在身边在亲家身上,我被震住了。因果真的是如影随形啊!这次父母相信杀生是损福折寿的了,从信因果开始,我相信他们会慢慢走上信仰 佛 法的道路。所以,不管是老人小孩甚至是死人,我们如果真为亲人好,千万不要以他们的名义去害他们:小孩的出生酒满月酒(能不办则不办,如果要办就尽量摆素席)婚礼(大肆杀生摆酒席,失去的是几年或十几年的寿命和福气)老人的寿宴(本来福报就剩不多了,别折腾了,孝子就应该摆素席、放生布施,增加老人福报),生重病的人更不要杀生给他进补或办酒席冲喜,为亡故的人更不应杀增加他的罪孽,给老人大办荤席他都受不了死去的,何况亡人.....关键是涉及到杀生!(莲友分享)
世人食肉,咸谓理所应然。乃恣意杀生,广积冤业,相习成俗,不自觉知。昔人有言,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是也。计其迷执,略有七条,开列如左,余可例推云: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己身始诞之辰,乃父母垂亡之日也。是日也,正宜戒杀持斋,广行善事,庶使先亡考妣早获超升,见在椿萱增延福寿,何得顿忘母难,杀害生灵,上贻累于亲,下不利于己。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一也。凡人无子则悲,有子则喜,不思一切禽畜亦各爱其子。庆我子生,令他子死,于心安乎?夫婴孩始生,不为积福,而反杀生造业,亦太愚矣!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二也。亡者忌辰及春秋祭扫,俱当戒杀,以资冥福。杀生以祭,徒增业耳。夫八珍罗于前,安能起九泉之遗骨而使之食乎?无益而有害,智者不为矣!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三也。世间婚礼,自问名、纳采以至成婚,杀生不知其几。夫婚者生人之始也,生之始而行杀,理既逆矣!又婚礼吉礼也,吉日而用凶事,不亦惨乎!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四也。良辰美景,贤主佳宾,蔬食菜羹,不妨清致,何须广杀生命,穷极肥甘。笙歌餍饫于杯盘,宰割冤号于砧几。嗟乎有人心者,能不悲乎!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五也。世人有疾,杀牲祀神,以祈福佑。不思己之祀神,欲免死而求生也,杀他命而延我命,逆天悖理,莫甚于此矣!夫正直者为神,神其有私乎?命不可延而杀业具在,种种淫祀亦复类是。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六也。世人为衣食故,或畋猎、或渔捕、或屠宰牛羊猪犬等,以资生计。而我观不作此业者,亦衣亦食,未必其冻馁而死也。杀生营生,神理所殛;以杀昌裕,百无一人。种地狱之深因,受来生之恶报,莫斯为甚矣!何苦而不别求生计乎?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七也。——恭录自莲池大师《戒杀 放丨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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